各党委(党总支):
为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,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、建设学习大国的重要指示,推动全党大学习,中宣部建设了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,要求全体党员开展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的使用工作。
现将中共黑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《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各党委(党总支)高度重视,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全体师生党员于4月4日前完成注册,pc端用户可登录网址www.xuexi.cn或通过搜索引擎搜索浏览,手机客户端可通过各手机应用商店搜索“学习强国”免费下载使用。
为便于学习工作顺利开展,请各党委(党总支)确定1名老师作为本单位的学习管理员(必须是中共党员,熟悉电脑和手机操作),并于4月1日前将管理员姓名手机号码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:xcb@hit.edu.cn。学习管理员加入qq群:616224911。
注:“学习强国”用户使用手册可登陆“学习强国”app,点击“学习”-右上角头像-“使用手册”查看;也可登陆网址https://help.xuexi.cn/查看。
党委宣传部
2019年3月26日